根据市院党组统一部署,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10日,将对中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室主要负责人(含派出驻检察室)。
二、政治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情况;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检查落实高检院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情况;聚焦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聚焦推动检察中心工作,重点检查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驻地设信访接待窗口、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
(一)信访接待窗口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155号 亳州格林豪泰快捷宾馆(希夷大道北辰商务酒店)310房间。
(二)举报信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大门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155号 亳州格林豪泰快捷宾馆(希夷大道北辰商务酒店)大门旁。
(三)电子邮箱:bzsjcyxcz@163.com;
(四)举报电话:短信手机: 18324757866。
巡察组受理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部室主要负责人(含派出驻检察室)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感谢社会各界对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