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
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各项法律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的享有和实现,近日,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部分住宅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走访调查。在走访调查时发现,部分住宅小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及使用缺乏有效管理,随意停放的车辆占用残疾人坡道入口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残疾人的正常通行。针对上述问题,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通过调查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关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治理格局,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