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谯城区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案件简易听证会。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偏远且身体不好,听证会现场设在申请人所在地古城镇,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峰主持,邀请了3名听证员参加评议。
马某海系李某付交通肇事一案受害人,经评定伤情为重伤二级,案发后也未获得相应人身损害赔偿,其所在家庭因医疗花费较高已是负债累累,无力支撑后续治疗及康复费用,马某海以交通肇事造成其身体重伤,导致生活困难为由,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读了公开听证的相关议程,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案件走访调查和审查核实情况及拟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听证人员认真听取救助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从不同的角度发表听证意见。经评议,听证人员一致认为马某海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予以救助的意见。
听证员对检察机关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认为谯城区检察院采用上门听证的简易听证模式,主动贴近群众,为群众解了燃眉之急,拉近了司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检察温度。谯城区检察院也将以此为契机更好践行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