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围绕法治谯城建设目标,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苦干实干拼命干,受理各类案件3501件,办理监督案件788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8件。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检察侦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多项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9个集体、34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全区效能考核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任务,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更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依法严惩恶性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1件51人,已起诉40件4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杀猪盘投资诈骗犯罪,批捕涉恶犯罪5件33人,已起诉2件19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从严办理此类案件11件12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办理此类案件108件203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12件17人,“马某某受贿、洗钱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谋划27项任务,细化41条举措,打造“谯检护·益企行‘检察护企’”品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0件57人,起诉38件48人。严惩企业内部人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6件18人,起诉14件16人。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批捕相关犯罪3件4人,起诉4件4人。畅通检企联系渠道,联络企业200余家(次),帮助解决发展难题30余项。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检察专项监督,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0件,法院采纳率100%。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20余人次。
着力参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手段延伸办案触角,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44件,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3件。坚持“末端治理”和“前端预防”同发力,创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法律监督模型,会同相关单位就校园周边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4件次,院领导包案40件,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9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排查婚恋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风险隐患21件。发布平安建设“双提升”信息124期、“八五普法”信息123期。
二、坚持司法为民,以检察情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自觉在守护民生福祉中担当作为。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9人,监督立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对“问题少年”宽容不纵容,对初犯、偶犯和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80人,不起诉33人,附条件不起诉并跟踪帮教60人;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批捕55人,已起诉49人。增强综合保护合力,就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0件,采纳率100%。增进检校互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100余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开设“谯心护苗”微课堂,制作法治教育视频6个,动漫法治课《初中生小谯的一天》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法治课一等奖。
用情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区民政局、教育局分别建立弱势困境儿童保护机制、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全方位暖心守护儿童。深化守护“半边天”“夕阳红”专项监督,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53人、家庭暴力犯罪5人。联合区住建局等单位推进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该项工作被《安徽日报》报道。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区总工会出台《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深入开展“助力根治欠薪”专项攻坚,办理欠薪刑事案件19件22人,帮助追讨工资400余万元。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支持农民工讨薪、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起诉48件,帮助讨回薪资、赔偿金200余万元。落实做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联合市检察院发放救助金49万余元。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选派1名干警驻村工作,81名干警联系帮扶206名脱贫户、监测户,帮助解决生活难题36个。依法保护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7件。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守护“绿色活文物”,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7件,督促保护全区110株古树名木。“督促整治河道内违法建设光伏电站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评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
三、坚持公正司法,以检察智慧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系统抓实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结构。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42件1218人,批捕463件65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83件1672人,起诉897件1106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件、撤案144件;纠正漏捕漏诉7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72件次,监督立案的“马某某、李某某诬告陷害案”入选安徽省两会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8件;提出抗诉17件。深化部门合作,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43件,成案率100%。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制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监督意见6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2件,监督收监执行74人。
持续深化民事检察多元监督。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4件,针对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均被采纳;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3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开展违法终结民事执行专项监督行动,发送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8件,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浙江某融资担保公司与黄某追偿权纠纷执行监督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案件。
持续实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3件,其中,“侯某某双重户口户政管理职责监督案”入选全市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42件,1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53人,破解“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开展政府履约践诺和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立案2件,督促行政机关兑付资金30余万元。抓实民生领域行政检察履职,办理涉民生案件36件,就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让老年人食有所安;办理农民工讨薪、工伤认定领域监督案件6件,让劳动者劳有所得,不再忧薪。
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对于久磋不决的公益损害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督促整治北关历史街区内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被《法治日报》《安徽法治报》专题报道。围绕“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开展“亳白芍”“亳菊”地理标志保护专项监督,与区市场监管局、中药材协会建立地理标志协同保护机制,推进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督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业态食药安全典型案例。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严惩腐败。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不懈涵养清风正气。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1件11人,已起诉7件7人。对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某某,华佗中医院原院长王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坚持相互配合和制约,凝聚反腐治理合力,提前介入职务犯罪9件。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件。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启动侦查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犯罪3件3人,其中宁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系全市第一例机动侦查案件。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检察改革提升履职实效
坚持整体思维、问题导向,通过改革强动力、创新增活力、数字挖潜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显成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检察资源配置更为优化,工作运转更为高效。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完成检察官入额套改3人,新选任检察官助理2人。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领办案件415件。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各级媒体发布检察新闻231篇,“两微一端”发布原创检察新闻信息209篇,新媒体作品《检护知产·让药都“花更艳”“药更香”》获评安徽第四季“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三等奖。完善律师职业保障,为律师提供阅卷、查询服务546次。
细化改革任务助推检察工作见长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和过滤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118件次,要求侦查机关继续补充证据990件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208人,适用率83.1%,量刑建议采纳率94.8%,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不批捕188人,不起诉270人。贯彻落实《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监督撤案143人。建立“不起诉社会服务”机制,引导拟作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交通劝导、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已累计提供志愿服务1560小时,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强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提质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呈现“数字检察一子落,法律监督满盘活”新气象。新建法律监督模型5个,创建的“社区矫正脱漏管监督模型”被省内5个县区检察院采用,“地理标志产品企业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竞赛中获三等奖。应用最高检、省检察院平台推广模型33个,应用办案数量205件,运用“虚假立功法律监督模型”排查近3年涉醉驾立功案件线索,监督立案1件6人。
五、坚持从严治检,以检察担当强化自身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不断夯实谯城检察发展根基。
政治建设坚定有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定位,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完成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制定措施21条,整改完成率100%。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支部品牌创建活动,《守初心 铸检魂》支部品牌入选区直机关“五星领航机关红”党建品牌展播活动,机关党委被亳州市委评为“亳州市先进党组织”。
素能锤炼持之以恒。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员政治轮训班、专题读书班、理论研讨会,分级分类培训检察人员1216人次。注重以赛促训、以赛促练,14名干警在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和业务能手、标兵,5名干警入选全省各类检察人才库。不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3篇文章被国家级综合知名期刊采用,2篇文章参选长三角法治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征文,1篇文章获评全省女检察官优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结项、立项省检察院课题各1项。
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和司法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干警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凝聚“两个责任”落实合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察,“双班子”带队督察112次,制发督察通报15期。坚持谈话常提醒,开展分级分类谈心谈话486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干警主动填报96件,“逢问必录”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
各位代表!我们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各环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谯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接受区政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谯城公益诉讼”工作调研。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活动60余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与公开听证198件次,人民监督员工作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司法厅联合表彰。
各位代表!回望2024,区检察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各位代表、委员的鞭策鼓励,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二是检察改革创新还需加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能力亟待加强,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与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不够严实,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举措,切实加以整改。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十三届九次和十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谯城发展稳定各项事业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以更高站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大原则,以及法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提升服务大局的使命感,以更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坚定不移通过高质效办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巩固拓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效。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治理”思维,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对接民生领域改革部署,持续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尺巷工作法”,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健全对“一老一小”、困难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综合司法保护,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四是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等监督力度。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是把好队伍建设的关键点,以更严标准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不断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现代化美好谯城建设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善于——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主要是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引导检察人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发现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3.机动侦查权——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理论和实务界将法律的这一授权称为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
4.“府检联动”机制——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2022年2月,安徽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政府部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设法治政府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支持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起诉。
6.不刑不罚——指在法律责任承担上,违法行为人既没有定罪受到刑事处罚,也没有被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即违法行为未受到法律负面评价。
7.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的,考验期满,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8.三个管理——三个管理?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这三个管理环节共同构成了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体系,旨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