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55 | 0 | 54 | 0 | 54 | 1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谯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 万元, 与2022 年预算持平。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预计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基本相同。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亳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4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车辆数量未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过路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两年度均未安排车辆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