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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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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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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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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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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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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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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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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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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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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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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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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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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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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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万元,下降18%,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为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确保三公经费不增。主要用于公务往来中符合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的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万元,下降19%。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的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减少。全部为公车改革后,未参与公车改革的行政单位执法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办公、办案等需要。
联系方式:5563558-3211
电子邮箱:谯城区检察院政务公开qcqjcybgs@163.com
201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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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谯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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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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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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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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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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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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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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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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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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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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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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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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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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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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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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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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