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内设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经2020年8月28日亳州市谯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冯吉娜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