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海涛等检察官职务的通知
机关各内设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经2018年8月30日亳州市谯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袁海涛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于子凯、贾亚静、张娜娜、武玉皎、张李艳、张珂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