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裴影等4名同志为检察官助理的通知
机关各内设机构:
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办法》,经组织推荐、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认裴影、王凯、张琳、段海湾等4名同志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特此通知。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