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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9年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在亳州市谯城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绍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护航谯城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谯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依法严惩上持续深化,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6人,已提起公诉30人。把“破网打伞”、打防并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件,批准逮捕“保护伞”2人。对强化娱乐场所监管、整治农村赌博等提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4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等制度,不断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案件10件,提出侦查建议82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办理的武振飞、武润泽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孙亚峰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案例,5名干警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2人,严厉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节点,抽调专门人员做好大庆期间信访安保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着力防控社会稳定风险。积极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措施,73名检察干警帮扶244户贫困户,选派3名检察干警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巩固提升区检察院帮扶贫困村脱贫出列效果。积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件,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了陈建法污染环境案,吴怀林、邢月兰污染环境案等。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举办“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形势政策报告会。印发《检察干警进网格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8个内设机构联系79家民营企业,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以案释法、上门普法活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5件9人。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依法办理在商合杭高铁建设中强揽工程、违法阻工的申兴广等人寻衅滋事案、在“引江济亳”工程中发生的多人盗窃案件。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完善与区监委的办案衔接机制,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提前介入监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提起公诉9件9人。依法办理金地建投原副总经理尚云峰涉嫌受贿案、区水务局原局长张杰贪污受贿案。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向全区38所中小学选派38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建安中学设立全市首家“检察官护苗工作室”,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近40场,受益师生4万余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刊发。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对来信来访坚持“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检察长接待和预约接待85次,接待来访332人次,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稳息诉工作。对6名家庭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5万元,彰显司法温暖。

二、聚焦主责、深耕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围绕新时代“四大检察”布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做优、做强、做实、做好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客观公正,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80件831人,批准逮捕434件631人,批捕案件数和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25.1%、34.5%,不批准逮捕136件174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10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60人、其他情形不捕4人),纠正漏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54件1198人,提起公诉879件1150人,公诉案件数和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13.3%、18.6%,不起诉45件50人(其中,绝对不诉2人,相对不诉39人,证据不足不诉9人),纠正漏诉1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检察建议3件,纠正脱管漏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6人,监督收监执行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认真完成特赦工作政治任务,依法出具特赦检察意见17件,监督特赦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向全国推介。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4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2件、不支持监督2件、终结审查6件,正在办理4件。受理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张守真等人虚假诉讼案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8件9人,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依法行政,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件。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助力解决行政执行难问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件。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环境污染、食药安全、“等外”领域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深入推进“回头看”专项活动,督促诉前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约束。结合查办的生态环境破坏案件,持续加强法律监督,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修复受损环境,促成在十河镇设立“非法伐木苗木补植区”,强化被破坏林业生态的补植复绿。

三、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能,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推动各项检察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建立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机制,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70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2次。建立围绕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办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考评直接挂钩,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高,法律监督不断深化。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以办案为核心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对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进行“增、并、转、撤”的重构性调整,整合人力资源,实行“大部制”管理,设立8个内设机构,减少7个机构,“四梁八柱”的改革主体框架得以确立,形成政治部门管人、业务部门管案、综合部门管事的工作格局。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主导责任,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18件248人,十一月份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71.58%。推动认罪认罚规范发展,严格落实律师在场制度,持续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衔接,提高量刑建议质量。

四、政治强检、从严治检,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努力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干警学好用好 “学习强国”APP,进一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我院被授予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称号。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革命传统教育,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入基层精准把脉,围绕队伍建设、温暖控申、认罪认罚等重点工作形成调查报告7份。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对照检查,院党组及成员检视突出问题95个。认真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四化三可”,制定整改清单,以担当作为推动整改落实。

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配合、主动接受高检院巡视省院党组、省委巡视亳州、市院党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始终把讲政治放在巡视巡察工作的首要位置,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严格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履行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对省检察院党组印发的40条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的涉检问题,全部认真整改到位。对市检察院巡察中即时反馈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确保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次。管好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谯城检察”微博发博文402条,微信公众号发表原创文章142篇,转发主流媒体文章60余篇。

始终把能力建设作为根本。选派120人次干警到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短期培训,选派15名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比赛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实践办案能力。坚持“以老带新”,组建11个检察官办案组,形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办案模式,推动年轻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检察官联席会议为平台,对疑难复杂案件把脉会诊,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80余次,不断提高干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1人荣获全市“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8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理论人才库。周凯诈骗案、陈劲松故意伤害案、刘红亮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案等被评为全市刑检部门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王尔发案为镜鉴,结合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60人次、发检务督察通报11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筑牢检察干警插手司法活动、违规过问案件的防火墙。

五、接受监督、强化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参加座谈会3次。为200多名代表、委员订阅赠送《检察日报》等刊物。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常走访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联络工作落实到位。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执法办案规范化。依托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控,口头监控纠错50余次,发书面流程监控纠错通知书12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358件,发现问题242个,对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逐一整改到位。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887份,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接待律师阅卷346人次。举办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赢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是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四大检察”的发展还不够充分、协调,监督工作的短板需要进一步补齐;三是检察队伍能力与新时代捕诉一体的改革和刑民并重、维护公益的转型要求还不适应,尤其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中,领军型人才相对不足;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谯城建设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筑牢初心使命上下功夫。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不断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在提升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围绕三年目标,持续加压发力,在依法严惩、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下重拳、出重手,在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长效常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探索建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精准地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持续推进检察环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与区监委的衔接配合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三、以主责主业为抓手,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赌博、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完善“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将立案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纠正深层次违法为导向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增强监督精准性。以典型案件监督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统一,构建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专业化建设和扁平化管理,充分释放内设机构改革的内生动力。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主动作为,提高诉讼质效。延伸办案触角,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深入分析,提出质量高、可行性强的检察建议,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以“四化”建设为方向,在锻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打造谯城检察铁军。弘扬“工匠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着力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复合型领军人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对表、担当实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答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为谯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1.两个一律:是指在涉黑涉恶案件中,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一案三查:是指在涉黑涉恶案件中,既要查办黑恶势力,也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这是针对校园安全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4.四大检察: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了“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目标,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 四化三可“四化”是指实化、细化、量化、具体化,“三可”是指可比较、可检验、可考核。

7.三个规定:是指防止非办案人员干预司法活动的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8.“等”外案件: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而“等”外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