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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8年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亳州市谯城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绍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实干导向,主动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聚焦全区中心工作,着力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当

  着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出台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4件4人,提起公诉3件4人(含积案)。依法提起公诉张井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危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依法打击,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7件7人。全力护航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行为,批捕并起诉了张林、王保仁盗窃贫困户犯罪案件。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对接帮扶古井镇、华佗镇249家贫困户,定期走访调研,认真帮扶。选派2名检察干警担任扶贫工作队长,干警张春燕连续三期主动到古井镇门庄村下派帮扶,被评为“全市选派干部优秀标兵”,并入选“感动谯城”道德模范提名奖。

  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出台《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印发《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常态化机制。组织干警到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发展。

  着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捕诉合一”工作机制,设立专门办案组办理区监察委移送起诉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依法对市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锋受贿案,区文联原党组书记丁杰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二、聚焦检察职能发挥,着力维护稳定,在推进平安谯城建设中展作为

  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7件469人,同比上升1.5%、14.1%;提起公诉776件970人,同比下降16.4%、13.2%。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紧扣主题,宣传发动,利用检察微信、门户网站进行宣传,检察干警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矫正场所宣讲扫黑除恶政策,发动群众举报。坚持提前介入,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 《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的意见》,规范和引导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取证。注重严审细查,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既从严从快办理,又严格依法审查,批准逮捕118人,证据不足不捕11人,监督立案3人,提起公诉174人。办理了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武某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以及苏某某等13人涉嫌组织卖淫案。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强制猥亵、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准逮捕109件126人、提起公诉156件174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准逮捕130件163人,提起公诉198件257人。坚决打击涉枪、涉毒、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78件145人,提起公诉81件176人。起诉了韩佳佳等16人开设赌场案、李建新强奸案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受理群众来信25件次,接待来访群众410人次,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等措施,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办结刑事申诉案件10件。受理被害人申请抗诉案件5件,抗诉1件。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7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2018年我院荣获“亳州市文明窗口单位”称号。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专项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5件。会同区教育局任命38名检察干警担任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向全区中学生发送“遵规守法、自我防范”的一封信,护航青少年成长。积极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审查21批7629人,对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5名候选人向组织部门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带病参选”。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着力强化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赢公信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1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11人。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129人、不起诉2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件。

  强化刑事审判和民事诉讼监督。提请刑事抗诉5件,提出抗诉6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充分阐述检察机关的观点和理由,强化监督效果。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8件,提请市院抗诉19件,向法院发执行检察建议3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机关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6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4份,监督收监执行7人,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4人。对30件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9人。

  四、聚焦司法改革要求,着力探索创新,在规范检察权运行中立标杆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总结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和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团队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出台《谯城区检察院促进检察官职业保障暂行办法》。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专业特长,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比例设置办案组。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在办案中亲历亲为,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25.8件。13名干警通过考试、考核成为第二批员额内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改革。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环保、林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公益诉讼有效开展。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全市首个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室,并健全完善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新兴路菜市场销售三无标识食用油”案提出监督检察建议。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督促履职环保专项行动,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环境污染问题,向15个区直部门和相关乡镇发督促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59份,相关单位全部整改并回复我院。依法办理了冯明迁、冯明运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深化刑事速裁程序探索。探索繁简分流模式,在公诉部门成立专门的简易程序办案组,专人专职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数额五万元以下的盗窃、故意伤害(轻伤)四类案件,大幅度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共办理速裁程序案件437件,件均用时10天,节省了司法资源。

  五、聚焦干警素能提升,着力强基固本,在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争一流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党建带队建,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为民执法意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参加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350余人次。举办“新时代大讲堂”7期,检察干警登上讲台畅谈学习体会。用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充分利用清明节、七一等节日,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向宪法宣誓、祭扫革命烈士墓等活动,牢记初心使命。

  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出台《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制定《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抓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管好用好检察微信、微博,检察官微发布微博560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96篇,助力发出检察好声音、正能量。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适应新时代新担当对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干警到法律高校开展检察业务素能培训10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以案析理”活动2次。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办案能力,努力办精品案、典型案,“刘士军等强奸、介绍卖淫案”入选全省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坚持“以老带新”,积极为青年干警搭建学习平台。坚持以用验学、以赛促学,积极组织岗位练兵,涌现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市优秀公诉人”、“最佳辩手”等专家型、尖子型干警。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1次。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改,修订完善公车使用、加油卡管理、考勤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为期40天的“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发督察通报12期。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及社会监督。积极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内10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检察机关在行动”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874份。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的发力点和落脚点找得还不够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司法理念有待更新。重刑事检察轻民事检察、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执法理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检察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强;四是检察干警素能有待提升,专家型人才和业务尖子还不多;五是随着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部分职能的调整,一些新增检察职能的效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织法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引领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谯城提供更加优质及时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治制度来执行。对检察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大部署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并坚决贯彻落实好区委的部署和要求。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检察干警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

  二、认真履职尽责,围绕中心顾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把顾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主旨,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不忘稳定,促进检察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找准检察工作与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担当起护稳定、促发展、保民生的责任,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护,依法及时惩治各类侵犯市场经济秩序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检察事业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三、以办案为主业,改革创新谋发展。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抓牢办案主业,聚焦监督主责,做实做强法律监督工作。善用、用好现有监督手段,推进捕诉合一,完善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方式,一体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均衡发展。更加注重办案质量效率,以专业化管理助推专业化建设,以精细化标准引领精细化办案。不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合理调整机构职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眼于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精准高效、实用管用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

  四、深化扫黑除恶,强化责任聚合力。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牢记人民期待,进一步加大对黑恶犯罪势力及其“保护伞”的打击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期成果。持续保持强大攻势,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坚持“捕诉一体”,协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将扫黑、除恶、治乱、“打伞”持续向纵深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五、强化队伍建设,苦练内功重自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持不懈抓好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强弱项、补短板。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培养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担当精神。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检务督察,持续正风肃纪,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教育干警多积尺寸之功,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区人代会决议,更加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有关用语说明

  1.本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

  2.三大攻坚战: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保障在押人员权利的一项新增职能,即人民检察院对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据自身职权或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5.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确立检察机关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针对行政机关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过程中的不当履职、怠于履职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督促无效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6.新时代大讲堂:是区检察院用于开展政治教育、政治学习的活动平台,每月组织2期活动,由检察干警走上讲台,向全院干警解读、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7.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的一种活动形式,每次都确定不同的主题、面向不同的群体,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为监督、评判检察工作搭建了平台。

  8.员额检察官: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人员。入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