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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年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日在亳州市谯城区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绍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五年,是区人民检察院砥励前行、全面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忠诚检察、服务检察、规范检察、公信检察为抓手,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检察干警90人次受到表彰奖励。

  一、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服务发展举措。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对接,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谯城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提出具体服务措施21条,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开展“检企共建”,组织干警到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走访调研16次,了解发展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重大项目招投标提供查询330次、为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提供查询56次3320人次。

  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坚持对市场竞争主体平等保护,五年来,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人,提起公诉398人。其中,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9人,提起公诉28人;批捕危害税收征管犯罪3人,提起公诉44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提起公诉26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68人,提起公诉145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人,提起公诉20人。依法提起公诉了冯基平等人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边查案、边堵漏。慎重对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目和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最大限度地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印发《关于检察干警进网格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将全区民营企业分成22个网格,检察干警一对一联系各网格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围绕稳定认真履职,努力维护和谐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平安谯城”建设的部署,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14人、提起公诉556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毒涉赌、“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246人,提起公诉2887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提起公诉赵鹏杰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运用,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79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重视检察环节的社会关系修复。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2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3人。积极推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院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日、以案释法等立体化处置涉检信访机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妥善处理群众来信1052件、群众来访2036人次。控申接待室连续四年被市文行委评为“文明窗口”。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分局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活动,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联合区梆剧团,依托“二夹弦”,编排普法剧目,到乡镇巡回演出16场。选派检察业务骨干任全区37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律伴我成长”进校园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60次。

  三、围绕反腐惩防并举,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2件109人,其中,贪污案26件35人、贿赂案54件60人、挪用公款案12件14人。所立案件中,大案比例86.9%,科级干部涉案人员17人。查办的古井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陈克俭贪污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9件38人,查办生态环保领域渎职案件2件2人,民生领域渎职案件7件11人,司法领域渎职案件6件6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案件6件11人。深挖“瘦肉精”系列案件、动植物检验检疫案件发案原因,立案侦查5件食品安全监管背后的渎职犯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深入开展办案专项行动。针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五年来开展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整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坚持以“大专项带动小专项”,立案侦查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美丽乡村建设、危房改造、教育医疗等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案件41件52人。积极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行贿犯罪案件37件41人。

  积极拓展预防职务犯罪载体。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论断,开展“谯城检察预防行”活动,举办“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对全区25个乡镇、街道基层干部进行以案释法宣讲。开展服务和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举办警示教育讲座25场次。组织开展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每年针对农机补贴资金发放提前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加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研究,每年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报送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开展“一把手谈预防”活动,提高“一把手”廉洁用权意识,形成具有谯城特色的“一把手+预防”模式。打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中心,20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区检察院预防文化建设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预防项目。2016年11月,省检察院组织人民网、央视网、法制日报、安徽日报等10余家中央驻皖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就我院打造的“预防特色品牌”集中采访报道。

  四、围绕公正强化监督,着力深耕法律监督职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组织开展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研讨会上作了典型介绍,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生产、销售毒包子案被省检察院列入“守护青山绿水和百姓餐桌典型案例”。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9件,纠正不当立案71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53人,不起诉12人;纠正漏捕130人,纠正漏诉35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抗诉36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03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对判决执行交接脱节、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40件,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70人,监督收监执行15人。社区矫正监督经验材料两次被《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刊发,探索出的“一二三四工作法”被省检察院誉为“谯城模式”。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4件,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经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 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23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民事和解工作,对监督申请不支持的案件及时答复,促成当事人息诉23件。

      五、围绕规范综合发力,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以外部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倒逼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每次满意度测评结果认真研究,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看检察、评规范”、视察检察工作等活动。主动到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征求对区检察院规范执法的意见。组织观摩庭审、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活动,积极拓展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以专项整治促进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及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采取后续跟进措施,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出庭公诉中存在的问题,集中两个月时间进行专项整顿、督察,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公诉工作和出庭质量,同时还倒逼了庭审、提审的规范。

  以制度机制促进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讯问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发督察通报72期。精选业务骨干担任案件评查员,邀请律师、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903件,认真纠正案件质量问题。

  以检务公开促进执法公信。建成集案件受理、接待信访、行贿犯罪查询、律师阅卷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40条、法律文书98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4条。开通谯城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谯城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微博,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动态、专项工作活动以及重大事项。每年举行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围绕队伍从严治检,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活动、辅导讲座、“微型党课”等活动,探索“互联网+党建”,推行党务公开。开展“弘扬沈浩精神、争当模范检察官”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将教育活动融入队伍建设,着力铸造忠诚政治品格。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警培养,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以案析理、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坚持传帮带,以老带新,加速青年干警成长。推行主辅岗工作模式,12名干警得到多岗位锻炼,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党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每年述职述廉制度。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隐患排查预警等制度。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2016年被省纪委、省监察厅命名为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改革。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聚焦难点、严把节点,从2016年10月起,经过遴选,区检察院首批23名员额内检察官已选任完毕,以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其他改革正稳步推进。

  各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主要是:检察工作与大局的融合度还不够紧密,对我区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系统研究和有效应对;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增强,查办职务犯罪、诉讼活动监督与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检察人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还不强;办案骨干短缺、检察官断层、案多人少矛盾还比较突出;执法不规范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和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

  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绘制了谯城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区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厚植服务发展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汇报请示。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研究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在法治领域遇到的新问题。切实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突出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突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盗抢骗拐、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职务犯罪惩防工作,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生态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充分运用各种预防措施,提高预防成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防范冤假错案为底线,积极构建新型诉侦关系、诉审关系、检律关系。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对民事裁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推行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

  (三)持续抓好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完善以案件管理为切入点、以检务督察为强化点、以纪检监察为落脚点的“三位一体”内部监管体系。加强案件评查,认真排查、整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规范执法变成干警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邀请群众参与、监督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赢公信。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改革信心,保持改革定力,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核心,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区委的领导和区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应对和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建立健全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完善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责任体系。

  (五)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统筹推进员额内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从严治检措施,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把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确保检察工作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渠道,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声声战鼓催人奋进,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担当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举措,锐意进取,忠诚履职,为我区在亳州“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中打头阵、当先锋,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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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用语说明

  1.检企共建:是检察机关帮助企业弘扬和倡导廉洁文化,培育廉洁典型,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实现的一种有效途径。目前,区检察院已与中铁置业亳州公司、古井集团建立了检企共建协作。

  2.“一二三四”工作法:指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方法。“一”是每月核对制度。坚持每月底组织公检法司有关内勤核准新增社区矫正人数;“二”是“两所”会商制度。要求执行地司法所、派出所坚持每月碰头会商制度;“三”是“三长”谈话制度。对新判决、裁定的将纳入社区矫正人员,要求法庭庭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落实首次谈话制度;“四”是四部门登记回执制度。要求法院的交付执行回执必须要有公安治安大队、执行地派出所、社区矫正中心、执行地司法所共同盖章方可结案。该“一二三四”工作法在2015年7月高检院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期间被高检院网站采用推广。

  3.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犯罪。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5.法律六进:指在普法工作中开展的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6.合适成年人到场:指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进行讯问、询问时,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或者不宜到场,由司法机关从其成年亲属、学校或者其他机构中指定人员到场代其行使诉讼权利的制度。

  7.员额内检察官:指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43%的比例确定基层院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按规定要求区检察院确定员额内检察官数48人,2016年首批遴选入员额检察官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