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平安办下发了《关于表扬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谯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孙国芳获评全市先进个人。
孙国芳,系我院第四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主要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保护救助受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宣传工作,2021年8月从事未检工作以来,累计办理未成年案件56件,对12名受侵害未成年人提出救助意见,法律监督过程中,制发9件涉及未成年保护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孙国芳牵头制定《谯城区人民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11条,联合区监察委、教育局、卫健委等8部门建立全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效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未成年法治宣讲30余场次,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谯城区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