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
时间:2020-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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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全省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薛江武检察长在省院“身边案给我们的警示”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汪一光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闭幕会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金春龙在全区“干部包户”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亳州市、谯城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材料和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忏悔反思材料选编。
与会人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吴火权、李锋、张杰、王小怀等案为例,围绕“身边案给我们的警示”进行研讨。
第三检察部主任赵勤在发言中谈到,要做单纯的人、真实的人,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加强纪律,严守办案规矩;办公室副主任冯丽娜在发言中谈到,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绍志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敬畏职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到客观公正,不渎职不滥权,履职尽责。
二要敬畏权力,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
三要敬畏程序,自觉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
四要敬畏法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想现在之福、常思贪欲之害、常念法纪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