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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19-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2日下午,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峰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亚洲领学了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部分内容;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梅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与会人员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进行研讨。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帆在发言中指出,要按照高检院精神,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学习先进做法,拓宽我院公益诉讼领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赵金龙在发言中谈到,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公益诉讼保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绍志对四中全会《决定》进行解读,并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提高学习《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把学习《决定》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的结合;三要抓好《决定》的宣讲,做到学进去,讲出来,做出来。